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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坛市科学技术局设4个职能科室。
(一)办公室(人力资源科)
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协调;
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、调研工作;
负责会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秘书事务、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、保密等政务工作;
负责机关资产、接待及行政管理工作;负责科技宣传、依法行政工作;
负责保卫、安全和机关物资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;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、市科技拥军办公室日常工作及科技强警工作。
负责全市重大科技发展战略、重大科技工程、重大科技攻关工程、重点技术优势、新兴产业培育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的组合协调;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科技前瞻知识的普及、培训和提高;负责全市重奖科技进步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;负责学科带头人及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的组织评审工作;
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;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有关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劳动保障、职称申报等工作;负责机关职工的教育培训;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(境)政审工作;负责民营科技企业有关人员出国(境)政审及职称申报工作;
负责机关离、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机关财务工作,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。
(二)综合计划科(高新技术产业化科)
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组织专项科技规划与计划的编制;编制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,负责科学事业费、科依“三项经费”及各类市级科技基金等有关费用计划的编制和管理,并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;
负责各级各类计划的申报、审定、汇总和组织实施、管理、验收工作;归口上报各类科技统计资料。
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;组织实施和争取落实工业领域国家、省、市各类引导计划(如科技攻关、高技术研究、创新基金等);负责制造业信息化试点工作;负责江苏省沿江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(金坛地区)建设工作;负责经济开发区和镇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化业务的协调工作;负责高新技术企业、产品及“双密”企业的培育、申报工作;组织申报和实施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示范工程;规划、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基础设施
(省、市工程中心、重点实验室)的建设,负责工程技术中心的申报;负责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的培育。
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;组织实施农村重大科技攻关计划、星火计划;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;指导农村科技先导型区域性支柱业的培育工作,负责科技扶贫工作;编制社会发展科技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国家、省、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项目申报和实施;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社会发展科技试点、示范工作:负责牵头协调全市科普工作。
(三)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
负责科技咨询、科技项目评估及招标、科技风险投资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工作,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;负责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管理和协调发展;拟定发展技术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,负责技术贸易机构的审核,归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;负责科技信息工作;负责科技信息网络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管理;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,做好科技宣传工作;负责技术创新源头建设,抓好产学研联合工作:审查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质;负责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审核工作;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、管理工作,并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,承担金坛市人民政府技术市场办公室的工作。
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,协助审核全市科技交流的项目及人员出入境工作;负责有关科技合作、交流、培训、考察等项目和任务的组织工作;组织国际科技招商引资、引技活动,抓好国外先进技术、成果的引进工作;负责省、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;编制全市国际科技合作的计划;审核民间重要科技合作交流项目;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。
(四)科技法规与管理科(专利管理科)
会同有关部门指导,协调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;负责科技进步政策、措施的拟订、实施;负责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工作;负责全市科技进步考核、奖励工作;负责科技进步奖与科技进步先进企业的表彰奖励工作;负责各类科技成果的管理、保密工作;负责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评估与审核工作;负责全市科研资源统计和协调工作;负责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;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承担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工作;负责全市专利管理工作,指导、推动专利的实施,管理全市的专利服务机构。
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(含行政附属编制2名)。
领导职数为:局长1名,副局长2-3名,正副科长(主任)6-7名,其中:科长(主任) 4名、副科长(副主任) 2-3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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